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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产只登记在一个名下法院会怎么判广州离婚律师
2025-03-26 18:43: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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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屋的分割是什么
离婚房屋的分割,首先应当明确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情况下,该房产归登记方所有,然后再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子女抚养一般按照如下原则判决:
1、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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