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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高胜离婚纠纷律师法院解决离婚纠纷该怎样做能胜诉
2025-03-18 13:38: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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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团队提供婚姻继承家庭法纠纷律师业务范围: 1、提供婚姻家庭收养继承法律咨询 2、代理离婚诉讼案件 (诉前交涉及调解 、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 3、代理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4、代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诉前交涉及调解 、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返还结婚彩礼 抚养费纠纷案件 5、代理继承婚姻家庭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案件 6、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子女抚养争议案件7、代理遗产继承纠纷案件8遗嘱继承纠纷 9、代理婚姻家庭收养继承(含涉外婚姻)遗产继承(含涉外继承)案件
离婚诉讼法律知识:
一、没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没证据可以起诉离婚,只要达到起诉的条件即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若第一次法院判决不离则需要等待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
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
三、离婚分割财产需要证据吗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证据的。如主张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就该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予以举证,若主张财产为个人财产的,应就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予以举证。且一般可以通过提供财产权属证、买卖合同、双方订立的财产协议书等材料予以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延伸:
离婚起诉书通常情况下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
1、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2、证明夫妻双方债权债务的证据;
3、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证据;
4、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5、证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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