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志南律师网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加班费案件如何处理
2024-12-11 18:22:28 来源:
招志南律师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
劳动争议加班费纠纷法律知识:
一、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属非常态工时制度,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才可适用,因此大部分劳动关系都属于标准工时制,即所谓的朝九晚五。加班按日期性质不同也分为三种:工作日延时加班、双休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因此,标准工时下不同的加班工资计算上便会有所区别。
二、加班费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从上述条款可知,主张加班费的劳动者有责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供证据,或者就相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提供证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而不提供有关证据的,可以推定劳动者加班事实存在。
三、在处理劳动纠纷中,广州专业劳动律师团队常常代理广州公司碰到劳动者的索赔,劳动者的索赔往往是几大类,比如是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的经济赔偿金、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足额支付工资,其中争议比较大的就是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处理有很多种,我们碰到一种是有值班义务,然后值班时间很长,但主张超多加班费。那么值班是否就是加班呢?
广州劳动律师陈嘉认为:值班不是加班。理由有几个:首先,加班一般是需要完成工作任务,因此劳动强度一般比较大,工作目标比较固定,而值班一般是劳动强度不大,更多一种待命的状态。其次,加班一般是需要时间比较持续,而值班时间一般断续,比如以保安为例,值班时间不需要一直处于持续上班的时间,而可能有间隔地休息。
基于以上两点,值班与加班其实是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值班要主张加班工资,法院也会从严掌握。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意见就认为:
对于在岗时间较长、劳动强度不大、工作时间灵活或间断性、具有提成性工资性质的特殊行业岗位,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当地劳动力价格水平,且尊重该行业和岗位工资支付的行规惯例,对于劳动者主张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资,从严掌握。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招志南律师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 大家都在看

招志南律师电话159-187-94024(微信同号),13年律师经验,口碑好,费用合理.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劳动纠

- 时评律师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